環境部增訂移動污染源管理 裁罰準則加重業者裁罰
資料來源:
https://money.udn.com/money/story/7307/8321994
以下是環境部針對「移動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」修正的三個重點:
1.引入公式化計算罰鍰
新修正以公式化的方式計算罰鍰額度,考量移動污染源的類型、違規情節及裁罰因子權重。此舉使罰鍰標準透明化,有助於針對不同情境採取適當的處罰措施。
2.加重燃料供應端的責任
對於製造、進口或販售不符合標準的燃料供應者,加重其罰鍰。違反燃料成分管制的罰金額度大幅增加,如超標一項從10萬元提升至40萬元,旨在加強源頭管理。
3.擴展裁罰範圍
此次修正納入更多違規項目,包括汽車製造或進口商的排氣審驗違規,以及施工機具、火車與航空器使用超標燃料的違規行為,提升對移動污染源的全面管理和裁罰效益。
針對環境部修正「移動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」,源晟環境科技有限公司有以下三點看法:
1.支持公式化裁罰計算,提升執法透明度與一致性
源晟認為,此次修正以公式化計算罰鍰額度,考慮到不同移動污染源的特性和違規情節,確保裁罰標準的一致性,有助於提升執法的透明性,讓業者更清楚應遵守的標準,進一步改善行業自律。
2.加重燃料供應端責任有助於源頭減量
源晟認為,加重對燃料供應者的罰鍰是減少移動污染源污染的有效方式,特別是在源頭管理方面有助於減少高污染燃料的流通,鼓勵供應者提供更環保的選擇。源晟支持更高的罰金額度以強化燃料管制,減少因燃料不合格而帶來的污染。
3.擴大裁罰範圍以兼顧多元污染源
源晟認為此次將施工機具、火車、航空器等納入裁罰範疇,是因應現實需求的必要措施,有助於全方位管控移動污染源。此舉不僅符合環境保護目標,也能讓業者意識到其設備和燃料選擇對空氣品質的影響,有利於逐步改善空氣品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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